- 學雜費減免申請自115年8月13日至115年8月19日下午5點至新生網路報到系統填寫,填寫完成後列印「就學優待(減免)申請書」並於切結書人欄位簽名或蓋章後,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一併以「電子檔形式上傳」(不收紙本文件資料)。
- 請務必在期限內完成申請,以免因系統關閉而無法申請。系統關閉後,將無法再進行申請、修改、列印或上傳相關文件。
- 上傳送件後,不代表已完成申請,請留意系統「審核狀態」。
- 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要申請就學貸款者:務必於115年8月19日前先辦理減免後,再續辦就學貸款;請提前申請學雜費減免,以免影響就學貸款時程。
- 有關申辦事項,請務必詳閱附件「學雜費類別及標準」或參閱學生生活組 > 學雜費減免專區。
- 有關申請學雜費減免相關業務,請洽學生生活事務組【05-6315134、6315176】薛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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